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(shè),不斷提高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,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,公司黨支部下屬紀律檢查部門建立約談制度。
一、約談目的
紀檢約談就是針對公司、部門負責人和黨員干部在落實黨風紀檢建設(shè)責任制和履行職責過程中可能出現(xiàn)的不廉潔現(xiàn)象和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以及在落實工作中出現(xiàn)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等問題,運用約談的方式及時進行警示提醒和誡勉糾正的一種方式。通過紀檢約談,達到預(yù)警、監(jiān)督、保護、挽救的目的。
二、約談方式
公司黨支部和紀律檢查部門采取定期約談、點題約談、重點約談、跟蹤約談的方式進行個別或集體談話。約談主要有四種:
1、日常約談,即約談對象匯報本部門落實黨風紀檢建設(shè)責任制情況、自身及其他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;
2、警示約談,即約談人指出公司、部門或個人在一定時期,一定范圍內(nèi)可能存在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并且約談對象須就可能存在問題的原因作出說明;
3、誡勉約談,即約談人指出約談對象廉潔自律方面、履行職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,幫其分析原因,并要求約談對象認真進行整改;
4、任職前約談,即約談人在任職對象到任前重申廉潔自律各項規(guī)定,按照“一崗雙責”要求,任職對象作出廉潔自律承諾。
公司黨支部和紀律檢查部門根據(jù)公司、部門和個人存在的風險和問題,向約談對象發(fā)出《紀檢約談通知書》,約談對象按照約談通知要求,接受紀律檢查部門約談。紀檢負責人向約談對象指明存在的風險和問題,講清危害,提出整改要求,做好談話記錄,做到及早提醒,及時誡勉,及時責令整改。
三、約談意義
此制度的建立,為公司、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(shè)責任制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。